问题 | 取保候审后还需要批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后还需要批捕吗 虽然成功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但犯罪嫌疑人并非就此无罪释放,被撤销指控或不再面临批捕的风险依然存在。 此处需强调,取保候审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代表着案件审理已经结束,亦或是嫌疑人必定能够逃脱法律制裁。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侦查人员发现犯罪嫌疑人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或者案件的关键证据出现了重大变动,使得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那么他们将依法作出批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取保候审哪里办 关于取保候审的程序如下所述: 1.对于已经被羁押或限制人身自由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必须以书面形式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2.接到取保候审申请之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必须于七日内作出明确回应,告知申请人是否批准。 3.当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时,相关部门应向其本人公布正式消息,并且须由他本人在取保候审决定文件上亲自签字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针对某些特定情况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实施取保候审: (1)可能会判处较轻程度的拘役、管制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预计将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处罚,但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因该行为而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 (3)身患重病、无法自主生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产生任何社会安全隐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是多长时间怎么计算 在对刑事事例中取保候审期限的设定上,我国法律严格规定其上限为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的计算起点,通常以公安或司法单位所做出的取保候审裁定之日作为开始日期进行计算。如果在刑事诉讼的侦查阶段启动了取保候审程序,那么这个期限会自做出决定的当日开始起算;但若这个阶段取保候审被撤销并重新办理,则新的取保候审期限将会重新开始计算。当事例进入到审查起诉环节时,如果被告再次收取了取保候审,那么这个期限将再次从新决定的当日开始计算。至于最后的审判环节,如果法院决定实施取保候审,那么这个期限同样从做出这个决定的钢筋水泥组合之日开始计算。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区等地。如有违反,可能会导致取保候审被撤销,进而采取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非无罪释放,仅是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措施。嫌疑人仍可能被撤销指控或面临批捕。若违反取保规定或案件关键证据变动,司法机关认为需逮捕保障诉讼,将依法批捕。取保期间,嫌疑人法律风险依然存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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