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证驾驶上路会受到什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驾驶员未持有有效驾照而驾车行驶于道路之上的情况,处罚标准如下述所示:
首先,仅为单纯性地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该机动车辆进行暂扣,同时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包括书面警告或罚款二十元至二百元不等),以及记录一分的驾驶记分。 接着,对于在未获取机动车驾驶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被吊销或者处于暂时扣除状态下仍坚持继续驾驶机动车的人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作出更为严重的行政处罚,即处以人民币二百元以上至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有可能并处最多十五日的拘留。 最后,若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时扣除的时期内冒险驾车,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额外的驾照记分处理,累计为六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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