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车紧急刹车导致追尾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一、前车紧急刹车导致追尾 追尾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况: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从描述来来看,前车急刹车,导致后车追尾,原因是后车跟车太近,属于后车全责。如果前车是正常驾驶的情况,后面的车因为车速过快、精神不集中等原因,造成追尾事故的,责任由后者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二、前车紧急刹车追尾责任 在前车出于蓄意之举而紧急制动进而引发其后车追尾事件中,造成本次事故的责任无疑应归咎于前者。 然而,关于各自的过失程度及法律上的受惩性,还需依据参与者的行为对整个道路交通事故所施加的影响来进行具体判断。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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