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一、有限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 当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清算程序之后,其债务的偿还处理须依循如下规范进行: 首先,优先使用公司所有之财产来全额清偿债权人之债务。为确保清算工作的精确性与合法性,清算组成员需妥善清理并核实公司现存之各项财产,详细记录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若在此等清算过程中发现公司现有财产无法完全覆盖其所负债务,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倘若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所需费用、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赔偿金,缴纳税款以及清偿公司债务之后尚有剩余,那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这些剩余财产将依据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来说,这些剩余财产则会根据股东所持有股份的比例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有限公司清算后债务偿还:优先用公司财产清偿债务,清算组需核实财产,编制报表。若财产不足清偿债务,需向法院申请破产。清偿后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分配。 二、有限公司清算组能由中介机构担任么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是可以委托给专业的中介机构来完成的。 在清算是,下列人士是有资格成为清算组成员的: 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以及在上述合法设立的社会中介机构中,拥有相关专业知识且已获得执业资格的工作人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三、有限公司清算后债务怎么处理好 关于有限公司在完成清算工作之后对相应债务处理事宜的规定,主要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及方法:首先,在偿债环节上,必须以公司内部所有可供分配的财产作为清偿依据,即用于解决债务问题的资金来源于整个公司的财产总额之中。清算组成员有义务对公司全部财产进行彻底清理与盘点,并根据相关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以便确定资产和负债的具体数额。 如果经清算发现,公司的总财产超过了所需偿还的债务金额,那么须依循既定的法定偿债顺序依次予以支付。通常而言,这一偿债次序包括但不限于清算费用、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等方面的支出,随后是需支付的未付税款,最后是尚未偿清的公司债务。 倘若经过清算发现,公司现有的总财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待偿债务,那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仅需要以自己实际缴纳的出资额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来说,他们则只需以自己认购的股份数量为上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整个清算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保证清算行动的合规性,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有限公司清算后债务偿还:优先用公司财产清偿债务,清算组需核实财产,编制报表。若财产不足清偿债务,需向法院申请破产。清偿后剩余财产,有限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股份公司按持股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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