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延期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有延期的吗 取保候审的确存在着延期的情况。 司法实践中所见,若案情特别错综复杂,使得在既定的取保候审期限内难以完成案件的办理并解决相应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调查取证和法庭审理时,便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的延长处理。 然而,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处以期限设定,其最长限度为十二个月; 而对于监视居住,最长则限定为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人士必须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行事,例如:未经执行机构的批准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在区域、跨地区迁徙等。 倘若违反以上规定,便可能遭受保证金的部分或全额没收,同时因具体情况的不同,还需分别指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出书面忏悔,补缴保证金、推举保证人,或是实行监视居住措施、甚至批准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可因案情复杂延期,但最长不超十二个月,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 延期期间,被取保人须严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境。 违规者将面临保证金没收、书面忏悔、补缴保证金、更换保证人、监视居住乃至逮捕等后果。 二、取保候审还会逮捕的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并不必然会再度被拘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取保期间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活动,或是最终被判定犯有实际犯罪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逮捕并被押回监狱服役的情况。 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所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并非是保障当事人在缴纳保证金或满足其他条件之下可以免受追究责任或必定能够获得缓刑判决的保证。 实际上,在关于刑罚裁决之前,只要当事人没有继续对社会造成威胁,通常为避免对其人身自由造成进一步限制,故而一般都会予以不会再次羁押。 当然,如若最后法庭判处了实刑,那么当事人仍需无条件地履行相应的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 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 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多久之内去报到 在我国,对于被办理了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以及被告人,他们需要首先遵守相应的规定,即未经执行机关的许可不能擅自离开自己所在的市、县范围。另外,关于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行踪的频率或者具体的时间要求,这些都是由具体负责做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执行机关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个人状况来进行确定的。一般来说,可能会要求被取保候审人按照固定的周期(例如每周或者每月)前往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然而,这种做法并不是绝对的,它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事件的性质等等因素而产生差异。如果执行机关已经明确告知了报告的时间和方式,那么被取保候审人就必须严格地予以遵守。否则的话,可能会导致原先的取保候审被取消,甚至可能会面临强制措施的改变。总的来说,严格遵守与取保候审有关的各项规定,是每一位被取保候审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取保候审可因案情复杂延期,但最长不超十二个月,据《刑诉法》第七十九条。 延期期间,被取保人须严守规定,未经许可不得离境。 违规者将面临保证金没收、书面忏悔、补缴保证金、更换保证人、监视居住乃至逮捕等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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