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无罪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无罪辩护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有无罪的吗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这个问题时,必须明确指出,它并不意味着被拘禁者必然有罪。 实际上,刑事拘留仅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手段实施,而非针对某个人是否有罪的确凿判定。 在司法实践活动中,有时由于某些案件在开始阶段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事实情况模糊不清或还存在其他合理的疑虑,以至于在进一步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之后,原先被拘留的人员最终被裁定为无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仅为司法过程中的强制措施,非定罪依据。 它表明案件需深入调查,而非证明被拘者有罪。 初期证据不足、事实不明或存疑时,常采取此手段。 经全面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被拘者最终可能获判无罪,体现了司法公正与审慎。 二、刑事拘留有哪些严重吗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措施,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对其直接管辖的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可以依法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然而,被实施刑事拘留的后果通常较为严峻。 这主要因为,被实施刑事拘留表明该当事人可能涉嫌构成了犯罪行为,将不得不面对刑事审判并接受相应的刑事惩罚。 但是,实施刑事拘留需要同时满足两项条件: 第一,拘留的对象应为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第二,必须存在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仅为司法过程中的强制措施,非定罪依据。 它表明案件需深入调查,而非证明被拘者有罪。 初期证据不足、事实不明或存疑时,常采取此手段。 经全面调查、审查起诉及审判,被拘者最终可能获判无罪,体现了司法公正与审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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