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首付后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买房首付后退房违约金怎么算 1.倘若阁下已交付首付款却尚未完成按揭手续便决定取消购买计划,那么违约金部分会根据您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协议进行计算。通常情况下,开发商会规定违约金额度为购房款项的百分之一。 2.“按揭”系指以诸如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者有价证券以及契约等作为抵押担保,从银行处取得贷款,依照合约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直至贷款本利全部偿还完毕后,银行方才将抵押物品归还给借款者。按揭,即为贷与人将房产所有权转移至按揭受益人作为还款保障的行为。在贷款完全清偿之后,受益人将立即把所担保的房屋所有权转让给贷用人。在此过程之中,贷用人拥有房产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买房首付后退房,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二、买房首付后退房,法律责任如何界定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并无明确规定;主要应根据当事双方在商品房交易合同中所达成的违约金协议内容,结合守约方所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进行衡量。若购买方基于不可抗力因素或开发商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例如开发商未能依照规划建设房屋、延期交付房产等),向法院提起诉讼以请求解除买卖合同,那么该购买方可根据其签署的买卖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除上述买卖合同且不需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或者借助此法律允许之途径,积极与开发商开展友好协商,寻求合法合规地解除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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