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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是在哪里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是在哪里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往往在看守所内实施并执行。刑事拘留制度,即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身直接接手且正在展开调查的案件,在侦破过程中,若遭遇法律明确规定的紧急状况,有必要针对现行罪犯或是重大涉案者,立即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行为。一般而言,被划归刑事拘留范畴的犯罪嫌犯将迅速地被转送到本地区的看守所关押起来,以便对此类人士开展更为深入细致的侦查与监督工作。在看守所这个特定环境下,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权益将会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但同时他们也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以及行为约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通常在看守所执行,针对现行犯或重大涉案者,在侦查遇紧急状况时采取,暂剥夺其自由。嫌疑人迅速转送看守所,以便深入侦查监督。看守所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需遵守管理规定。

二、刑事拘留需要经过检察机关吗

在法律程序中,刑事拘留并不必经过检察机关这一环节。

然而,如若仅是为了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那么公安机关无须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

但当需要对该嫌疑人进行逮捕时,其相关资料便需递交给检察机关加以审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适用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具体而言,需要满足如下七个要素:

1.实施者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完成后及时被警方侦破并进行了追捕;

2.案件的受害者或案发时在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涉嫌犯罪的人员为实施者;

3.在实施者的居所或工作场所内发现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4.实施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

5.实施者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实施者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7.实施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通常在看守所执行,针对现行犯或重大涉案者,在侦查遇紧急状况时采取,暂剥夺其自由。嫌疑人迅速转送看守所,以便深入侦查监督。看守所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需遵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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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5 18: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