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彩礼 |
解答 |
一、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归还彩礼吗 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二、男方提出离婚孩子四岁怎么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之规定,就离婚案所涉子女抚育权事宜,若双亲未能协商达成共识,则应由人民法院据双方现实状况予以裁决,同时须遵照最为优待未成年子女权益的原则。鉴于该孩童已年满四岁,超过两岁而未达法定八岁标准,故法院或将从其生活环境、父母经济实力、养育能力及子女个人意愿等多元方面加以斟酌,以明确子女抚育权之归属。如男方主张离婚并涉及到孩子的抚育权争议,法院将会全面衡量和审视所有相关因素,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尊长的抚育条件、彼此间的情感依赖程度、身为未成年人的子女之意愿(儿童虽仅四岁,尚不足以充分表述自身偏好)以及对于子女健康成长具有积极影响的各类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正常情况下,离婚不能要求退还彩礼,但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