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批捕后是否还能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批捕后是否还能办理取保候审 在相关人员遭受到逮捕之后,是有可能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 然而,这必须要满足相关法律规定所设定的取保候审审批标准,才能够获得审批通过。 犯罪嫌疑人从首次遭受强制措施至最终判决作出前的这段时间内,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申请。 在实际操作中,申请取保候审需要遵循以下任一条件: 首先,涉案人员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其次,涉案人员可能将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惩罚,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其生活产生重大影响,或者社会风险较低; 再者,对于患有严重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孕妇或者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若取保候审并不会给他们带来重大的社会风险; 最后,若案件已经走过了法定的审判流程,但判决结果还未宣布时,也可能需要申请执行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批捕后是否可以不取保候审 并不存在必须要进行取保候审的情况,不尽快提出相关申请与主动申请取保候审之间并无本质上的区别,这仅是对犯罪嫌疑人身心健康所采取的强制性保护手段的相应变化。 如若符合以下任一被允许进行取保候审的条件,皆可提交申请: 首先,对他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对于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涉案人员被正式逮捕之后,根据我国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其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一请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以确保其合理性和合法性。其中,需要考虑诸多因素,比如犯罪嫌疑人可能面临的最坏后果为管制、拘留或者轻罚,且没有任何重大的社会安全隐患;即使面临较重的刑责,如若取保候审不会对其正常生活产生特别大的影响,或者社会危险度极低;对身患特定严重疾病、处于怀孕期等特殊情况的人,也可以酌情考虑取保候审;另外,对于案件正在审理期间,判决结果尚未最终确定的当事人,也可以视具体情况而选择是否要求取保候审。在整个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申请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条件限制,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