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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保险的纠纷去哪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二、生育保险的待遇有哪些
生育保险基金会在相关法规的指导下,为参与计划的女性员工提供涵盖生育医疗费用以及生育津贴范畴的全面保障。
对于女性员工在生育或流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生保险会依据相关政策条款,按规定项目及标准给予实质性的补贴;
且依法依规地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所承担的员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向其支付生育津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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