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带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要带什么 在担任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时,通常需要随身携带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例如身份证件等,以便于确认自身的合法身份。作为取保候审的担保人,您应承担起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监督的责任。 同时,担保人还需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并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限制,以及拥有稳定的居所及经济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任取保候审担保人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确认身份。您需负责监督被保人,并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包括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无限制,以及拥有稳定住所和经济基础,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责任承担。 二、取保候审被驳回后还可以再次申请吗 在相关法律程序中,如果取保候审申请被拒绝,当事人依然拥有再次提出申请的权利。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六十七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即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等情况,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同时,申请取保候审也必须满足一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例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及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此外,对于羁押期限已满且案件仍未审结的情况,也须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此类决定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被判实刑后什么时候执行 在依法被判处实刑之后,有关部门会自判决书生效之日开始执行相应刑罚。实刑是相对于缓刑而言的概念,是指需要实际在监狱中度过的刑罚方式,比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等。当判决书正式生效以后,被告人必须依照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准时抵达特定的监狱或者其他合法的执行场所接受刑罚,服完相关的处罚期。在此特别提醒各位,由于案件状况以及法律法规的不同,具体的执行时间与实施程序可能存在细微差异。如果您对此仍有任何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担任取保候审担保人时,需随身携带身份证等证明文件以确认身份。您需负责监督被保人,并具备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包括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无限制,以及拥有稳定住所和经济基础,以确保担保的有效性及责任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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