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有什么要求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有什么要求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涉案人员,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其一,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罚金等轻度刑事责任,; 其二,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影响的; 其三,犯罪嫌疑人存在严重病患,丧失独立生活能力,或者是正处于孕期、哺乳期内的女性,同样也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此外,在案件已经进入审判阶段,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且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视情形考虑予以取保候审。 对于取保候审的获取方式,可以选择提供保证人或是缴纳保证金两种方式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可能判管制等轻刑,或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无危害,或病重、孕哺期等,或羁押期满案未结,可申请取保候审。获取方式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当地派出所要怎么执行呢 如需申请取保候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可选择两种保证方式作为担保手段: 即保证金担保与保证人担保。 而依据法定的取保候审条件仅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可能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附加独立刑之罪名; 其次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重罪,选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最后患有某种严重疾病、失去自理能力,以及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法不会导致社会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当中检察院让其签字怎么回事 在取保候审期内,若检察院通知前往签字,其可能代表着各种不同情况发生。其中较为普遍的现象就是要求签署一系列有关法律程序的指导性文件,用以明确权益及义务。此外,也可能涉及到与事例进展相关的重要文件,诸如移送审查起诉通知书等。办理签字手续则表示您已经明确且愿意承担这些责任,所以在签名之前,有必要逐字研读,以便深入了解自己所享有的权益以及需履行的职责。若在文件内容上产生任何疑虑或不解之处,您享有当面询问并由检察官予以解答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提醒您的是,虽然已经被批准取保候审,这并不意味着事例的审理已经结束,您仍需严格遵循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确保随时待命并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 刑事诉讼中,可能判管制等轻刑,或可能判有期以上但取保无危害,或病重、孕哺期等,或羁押期满案未结,可申请取保候审。获取方式为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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