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不是被执行人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夫妻离婚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不是被执行人

在涉及到夫妇离婚的复杂法律问题中,针对其中一方所承担之债务,其配偶是否会因该债务问题沦为被执行人这一问题,必须要经过实际情形的详细分析才能得出明确答案。

假设在此类纠纷中的债务乃为夫妇二人间的共同责任,那么无论案件最终流向何种程度的离婚程序,原配另一方仍然有可能陷入被强制执行者的困境。

诸如此类情况,债权方需要证明此债务确系以满足家庭共同生活所需、推动家庭共同生产经营以及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为基础而产生的。

然而,一旦涉案债务实际上仅属一方婚前个人债务或婚后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常规日常生活需要负担之债务,而且债权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实此项借款确实应用于加强家庭共同生活、促进家庭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妇二人共同意愿之目的,那么通常而言,在他们选择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原配配偶将不再有义务承担该项债务,因此不再可能沦为被执行人之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1、首先,当事人有两种途径来寻求有效解决争议:第一种是通过双方积极协商进行解决;其次也可以寻找居住地相应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调解,力求达成各方满意的结果。对于未获取子女抚养权的那一方来说,他们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者此前达成的调解书,前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得以实现其看望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2、当离婚协议、调解书或者法院判决明确指出孩子享有探视权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却可能遭受对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绝让步导致探望权无法正常行使,此时,拥有探望权的一方有权借助当地居委会及其他机构进行交涉与协调。如若未能取得理想效果,可在收集充分证据支持后,向法院提出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法院执行过程中通常仅会采取排除障碍等手段,而不会轻易涉及到孩子人身安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夫妻离婚一方故意不出现怎么办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中,倘若其中一方故意不露面,那么法院将会采取公告送达这一法律程序来向其传达相关信息。经过公告期限届满之后,对方依旧未能现身应诉的话,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缺席审判的决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此情况下所作出的缺席判决或多或少都会对未出席一方的权益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离婚案件中,一方债务是否使配偶成为被执行人需具体分析。若债务为夫妻共同责任,则配偶可能面临被执行风险。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家庭共同需求。反之,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且债权人无法证明其用于家庭共同目的,则配偶通常无需承担,不会成为被执行人。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9 3: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