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伤情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伤情鉴定程序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是委托环节,其次为受理阶段,紧接着便是初次鉴定工作,然后是对初次鉴定结果进行复核鉴定,最终将进入到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阶段。司法鉴定机构应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相应司法鉴定工作,并确保能够准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应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付给委托人,另外两份则由司法鉴定机构妥善保存以备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二、伤情司法鉴定出结果后,如何办 在鉴定结果公布之后,警方一般会根据鉴定结论和其他相关证据,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该事件展开刑事立案侦查。 关于涉及到的民事赔偿部分,将会由公安机关组织进行调解工作。 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刑事立案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必定会被刑事拘留; 若情节相对较轻,执法人员可能会选择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这样的强制性措施。 在具备达成和解意愿的前提下,尚有可能依据法律原则得到缓刑判决。 然而如果双方无法取得谅解共识的话,就必须严格依照法规规定支付治疗费用、误工工资、交通拥堵费以及护工费用等必要开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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