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取保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以取保么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刑事拘留者是有权利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必须满足一定的先决条件。 在提出取保候审申请时,应当全面评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所面临的社会风险、具体案件的性质和情节、可能判决的刑期长度及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自身的经济状况等等因素。 通常情况下,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处罚; 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过度风险; 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患有严重慢性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额外风险; 此外,如果羁押期限已满,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经过申请也可获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刑事拘留者可申请取保候审,需评估社会风险、案情、刑期及个人状况。适用情形包括:可能判处轻刑、重刑但风险可控;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超期未审结。满足条件,经申请可获批准。 二、刑事拘留都是要等37天才放人吗 在犯罪案件发生后,若公安机关经过深入调查并认定犯罪嫌疑人确有罪行,则将依法对其采取逮捕措施。 众所周知,有一种说法被广泛传播,即所谓的“黄金37天”。 然而许多人或许产生误解,误以为只要待满37天,便可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员的拘捕。 实际上并非如此,这种观念仅适用于部分情况——即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等情节严重的重大嫌疑分子。 对于这些人员,警方有权实施为期37日之长期拘留。 而对于普通犯嫌者,从法律角度上看,其拘留期限通常为10至14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 以上就是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站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三、刑事拘留都是延长30天吗 针对刑事拘留期限是否均会延长30天这一问题,并无固定答案,需要视具体事例情景及涉案犯罪嫌疑人的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公安部门若认为有必要对某位被拘留者施行逮捕,其应在拘留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递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批准。然而,于特殊情况之下,申请审查批准的日期可相应地延长至一至四个工作日。为防范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等重大嫌疑犯,申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能延长到三十天之久。因此,总体而言,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应当为37天,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刑事拘留都将延长至30天,实际拘留时长还需依据个案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特征来做判断。 被刑事拘留者可申请取保候审,需评估社会风险、案情、刑期及个人状况。适用情形包括:可能判处轻刑、重刑但风险可控;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羁押超期未审结。满足条件,经申请可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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