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寻衅滋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寻衅滋事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寻衅滋事行为在被拘留期间,并不绝对等同于进行了刑事惩罚。对于那些被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况而言,不能被视为是刑事惩罚的一部分; 然而,如果被落实为刑事拘留,这通常是刑事诉讼过程中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并不能直接反映出最终的处罚结果。行政拘留主要是针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所采取的惩戒手段,其拘留期限相对较短。与之相比,刑事拘留则是针对那些涉嫌构成犯罪的嫌疑人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只有当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时,才会面临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二、寻衅滋事拘役多长时间 未构成犯罪之寻衅滋事,根据相关法规,将进行为期五天至十天的治安拘留,同时可附加处罚款数额不超过五百元的罚金。 若情节相对恶劣,拘留期限则会增加到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罚款金额也相应上调至不超过人民币一千元。 而如寻衅滋事行为已触犯刑法,便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合毫无缘由地引发矛盾冲突,扰乱公共场合秩序,对他人进行追逐、阻截、侮辱和威胁等行为; 或恣意占有、损坏或非法占用公私财产,肆意破坏社会稳定,情节严重者。 依法可以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三、寻衅滋事拘留完还会进去吗 当事人是否将再度因为寻衅滋事而被拘留, 这与实际情况密切相关。倘若在此类案件中,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拘役之后仍旧发生类似的不当行为, 那么再次面临法律约束的风险无疑是极高的。然而, 针对具体个案情谊以及证据材料进行严密分析和判断, 才能够给出更加准确的答复。除此之外, 如果当事人对于先前所作出的处罚决定持有异议, 他们有权依照法定程序提出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寻衅滋事被拘留,不直接等同刑事罚。行政拘留非刑事惩罚,针对轻违法;刑事拘留为刑案强制措施,非终局处罚。前者轻罚短拘,后者针对犯罪嫌疑人。仅当滋事严重构罪时,方涉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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