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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期间死亡的规定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期间死亡的规定有哪些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不幸逝世,应当立即解除原定的取保候审措施,并撤销相关案件。

然而,若是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离世,则需重新寻找新的保证人或将取保候审方式转变为缴纳保证金的形式进行。

若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也不幸去世,那么案件的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程序都应立即停止。

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证实其确实实施了犯罪行为,则必须依法做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判定其有罪。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特殊情况,我们会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去世即解除措施并撤案;保证人去世则换人或转保证金。 嫌疑人亡故则停调查、起诉、审判;若证据确凿其犯罪,将依法不起诉或定罪。 总之,针对特殊情况,我们将灵活应对,依法处理。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离开居住地吗

在获得实施机关许可的特殊情形下,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可暂时离开发源地点。

依据1979年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均有权针对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施加义务,要求他们必须遵守以下一个或多个条件:

不得涉足特定的场所,也不可与其特定的人员进行直接见面或通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期限从何时起算时间

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决定书正式执行的那日起开始计算。依照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取保候审行动最长期限不得超出十二个月。在对取保候审时限进行计算和确定时,必须严格明确起始日期,这样才能确保在法定的时间范围内,依法开展事例的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等各项工作程序。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出现了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那么他们有可能面临着被变更强制措施的风险。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本身并不是事例的最终处理结果。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去世即解除措施并撤案;保证人去世则换人或转保证金。 嫌疑人亡故则停调查、起诉、审判;若证据确凿其犯罪,将依法不起诉或定罪。 总之,针对特殊情况,我们将灵活应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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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4 15: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