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到退休年龄意外去世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
分类 | 劳动纠纷-社保纠纷 |
解答 |
一、未到退休年龄意外去世养老保险如何处理 在当事人尚未达法定退休年限而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关于他们的养老保险方面的事宜处理方法是允许进行退保操作的。 此类情况下,需要申办者提交以下几种指定文件,以便完成必要的手续流程: (1)涉及本人死亡的确切证明文件,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2)由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严谨填写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者退还的申请表; (3)有关单位出具的详实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反映死者居住地及相关权益的社区出具的正式的死亡与继承证明文件; (5)所有的涉案人,即死者及其继承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的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二、未到退休年龄死亡养老保险怎么办 在当事人尚未达法定退休年限而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关于他们的养老保险方面的事宜处理方法是允许进行退保操作的。 此类情况下,需要申办者提交以下几种指定文件,以便完成必要的手续流程: (1)涉及本人死亡的确切证明文件,如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以及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等; (2)由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严谨填写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者退还的申请表; (3)有关单位出具的详实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反映死者居住地及相关权益的社区出具的正式的死亡与继承证明文件; (5)所有的涉案人,即死者及其继承人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的公证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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