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的八种形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集资诈骗罪的八种形式有哪些 该罪的常见形式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1.携带着募集来的资金潜逃境外; 2.对募集到的资金进行无节制的挥霍,导致这些资金无法被追回; 3.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非法经营和犯罪,使得募集来的资金无法被返还; 4.采用其他欺骗手段,坚决不愿返还所募集的资金,或导致资金不能回归; 5.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以诈骗的方式开展非法集资业务; 6.尽管明白自己无力偿还巨额款项,却依然大肆骗取资金; 7.对骗取到的资金进行肆意挥霍,导致资金无法被归还; 8.抽逃、转移资金,隐藏财产,逃避返还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该罪常见形式有:携带募集资金潜逃境外;无节制挥霍募集资金致无法追回;用于非法经营致无法返还;用欺骗手段不还或致资金不能回归;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明知无力偿还仍骗取资金;肆意挥霍骗取资金致无法归还;抽逃、转移资金等逃避返还。 二、集资诈骗罪的判几年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有什么责任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主要的金融犯罪类型,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采用欺骗手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交易金额达到法定限度。在刑法上,所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包含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其中,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五种。对于具体刑罚裁定的轻重程度,将取决于犯罪涉及的资金规模、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等多重因素。通常情况下,若涉案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而当涉案金额达到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时,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全部财产。对于单位犯罪的情况,将对相关单位施加罚金处罚,同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照同样的法律条款进行惩处。另外,犯罪分子的违法所得将被依法追回,并返还给受害者。 该罪常见形式有:携带募集资金潜逃境外;无节制挥霍募集资金致无法追回;用于非法经营致无法返还;用欺骗手段不还或致资金不能回归;以诈骗方式非法集资;明知无力偿还仍骗取资金;肆意挥霍骗取资金致无法归还;抽逃、转移资金等逃避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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