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可以在异地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可以在异地吗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是可前往异地活动的,然而必须经由执行机关的核准许可。 此举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得以严格监控,同时也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地展开。 若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是可前往异地活动的,然而必须经由执行机关的核准许可。此举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得以严格监控,同时也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地展开。若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二、取保候审什么情况下可以取 详细解析指出: 对于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2)在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 (3)患病严重、无法自理生活、怀孕或正在哺乳幼子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产生重大社会危害性; (4)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的; (5)对于已经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其证据并不满足逮捕的要求,或者在提出逮捕申请后,人民检察院并未批准逮捕,此时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且符合上述取保候审条件之一的。 然而,对于累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以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则不得进行取保候审,除非犯罪嫌疑人具备上述第三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特殊情况。 《刑法》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三、取保候审期间律师会见吗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当事人聘请的辩护律师有权与涉嫌犯罪或被指控犯罪的人员见面交流。取保候审措施并未对律师的此项权利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制。通过此次律师会见,他们得以深入了解事件相关情况,并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等实质性帮助。对于此类会见行动,律师需携带本人的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并附带有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发出的公函。在具体会见过程中,应充分遵循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律师会见有助于为当事人提供更为精准有效的法律支持,依法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律师会见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也不能为当事人传递任何违禁的物品、资讯等。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原则上是可前往异地活动的,然而必须经由执行机关的核准许可。此举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者的行为得以严格监控,同时也维护了刑事诉讼程序的公正高效地展开。若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原居住地,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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