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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起诉类型有哪些
分类 诉讼仲裁-受理范围
解答

一、不起诉类型有哪些

不起诉的类型有哪些

在不起诉案件中,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

其中,法定不起诉涵盖了诸多具体情况,比如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但其社会影响微乎其微且不足以被认定为罪行的;犯罪行为已超过国家法律规定中对其追诉的有效期的;

根据国家特赦法令,已经免除了刑罚处罚的;以及依据刑法条款中明确规定须由受害人起诉的犯罪行为,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向司法机关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的情况等等。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不起诉的适用条件及类型有哪些

不起诉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不起诉类型有法定不起诉,即存在上述法定情形之一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不起诉决定作出后如何申诉

不起诉决定作出后,申诉可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申诉人应向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明确申诉的理由和依据,如认为事实认定有误、法律适用不当等。检察院收到申诉后,会进行审查。若经审查认为申诉理由不成立,将作出维持不起诉决定的复查意见;若认为申诉理由成立,可能会撤销不起诉决定,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或依法提起公诉。申诉人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上一级检察院会对申诉进行复查并作出相应决定。总之,申诉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途径,但需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

不起诉案件主要包括法定、酌定和存疑三类。法定不起诉涵盖犯罪情节轻微、追诉时效已过、特赦免刑等情形,以及需受害人起诉但未控告或撤回控告的情况。这些情形均依法定规定,决定不予提起诉讼。此举旨在确保司法公正,维护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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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9 23:2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