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承租权继承是否合法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一、房屋承租权继承是否合法 房屋承租权继承的法律效力探讨 在当今社会中,房地产租赁权利并不具有继承性。房屋租赁权所代表的实质上是房屋承租人针对租赁房屋所拥有的占有及使用的权利。而所谓的“继承权”则是指继承人身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合法继承过世之人遗留给他们的财产。继承是获取不动产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承租者在租赁期间内过世的情况下,其继承人并无权继承该租赁房屋。在租赁关系持续存在的过程中,若承租人离世,租赁合同将自动终止,其继承人亦无法主张继续承租该房屋。当然,若出租方愿意让承租人的继承人继续承租房屋,那么就必须进行承租人的变更,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对于那些以个人名义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但实际上整个家庭都在其中居住的情况,房屋租赁应视为家庭共同租赁。当承租人离世之时,与其同住的继承人可请求继续承租房屋,但同样需要对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进行相应的变更。因此,即使共同居住的人得以继续承租该房屋,这也并非是对原承租人承租权的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二、房屋承租权和居住权的区别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房屋承租权源于租赁合同,期限有限,到期后自动终止,主要规范租金支付。而居住权是法律规定的权益,可通过合同或遗嘱授予,通常无需支付报酬,旨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期限灵活,可能是长期或终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房屋承租权和居住权的区别在哪 房屋承租权益来自租赁契约,期满往往终止。居住权属用益物权,可通过合约或遗嘱设定,通常为满足特定人居住需求,期限可能很长或终生。承租权益强调租赁下的使用权和受益权,居住权益侧重保障居住需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房屋承租权并不具有继承性,它仅是承租人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承租人死亡时,租赁合同终止,其继承人无权继承租赁权。若出租方同意继承人继续租赁,需变更承租人并重新签约。对于家庭共同租赁,同住继承人可请求继续租赁,但需变更承租人,非继承原承租人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