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期限是怎么计算的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定为三天,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形中,拘留期有可能被适当延长1至4个日历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其拘留期限则可延长至30个自然日内。 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之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还可以再延长1至4个工作日。 检察机关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申请书至今后的第七个自然日内,需要对是否批准逮捕做出明确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三天,特定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重大嫌疑人可延至30天。拘留后三天内,公安须向检方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间可延长1至4个工作日。检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二、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多少天 1.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三种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限: 分别为10日、14日以及37日。 每一个不同期限均对应着特定的情况。 2.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限为10日; 但在特殊情形下,可将其延长至多四日,以此实现拘留期限为14日的情况。 3.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法律允许将拘留期限延长至37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久后移送检察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执行刑事拘留后,如若认定被拘留对象需依法逮捕,必须在拘留期间的3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申请。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可适当延长1至4个自然日。对于那些流窜犯罪、累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请求审查批准的期限更可延长至30日。与此同时,人民检察院须在接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之后的7个自然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总的来说,从刑事拘留开始到将事件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批准逮捕,最长的时限为37天。但是,如果未提出逮捕申请而是选择采取其他强制措施的话,那么其所耗费的时间将会另行计算。 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三天,特定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重大嫌疑人可延至30天。拘留后三天内,公安须向检方申请逮捕。特殊情况下,申请时间可延长1至4个工作日。检方应在收到申请后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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