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犯罪证据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需要犯罪证据吗 刑事拘留通常须具备一定程度的证据支持。 此项措施系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面临法定紧急状况时,为应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而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之强制手段。 一般而言,需有充足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可能已实际实施犯罪行为。 然而,在紧急情况下,证据或许并非十分充分且完备,故将在后续侦查过程中进行进一步补充与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需要一定证据,是公安或检察院在侦查中,面对紧急情况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临时限制嫌疑人自由。通常要有充分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但紧急时证据可能不足,后续会补充。 二、刑事拘留有哪些情形 刑事拘留通常基于如下几种情况而作出: 首先是嫌疑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惯犯之嫌; 其次,在其身边或住所捕捉到明显的犯罪证据; 再次,犯罪行为结束后意图自杀、逃逸或处于在逃状态; 亦或是存在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串供之可能性; 另外,如果嫌疑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及住址,身份尚无法明确,也可以作为逮捕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需要一定证据,是公安或检察院在侦查中,面对紧急情况采取的强制措施,以临时限制嫌疑人自由。通常要有充分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但紧急时证据可能不足,后续会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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