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取保候审材料交给哪个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公安取保候审材料交给哪个部门 公安机关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理所当然地应被递交至同一级别的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进行审批。公安机构在对犯罪嫌疑分子展开刑事侦查期间若决定为其设立取保候审的法律程序,那么便会据此生成相应的法律文书,并将这些文件连同整宗案件卷宗一起转送至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部门予以研究与审议。倘若检察机关或是法院经过慎重考虑后同意为当事人执行取保候审措施,则他们将会依据法律规定,以书面形式发出相应的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逮捕,可以责令其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回家吗 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是有权利返回家属所在地的,但若要前往他处,则需征得公安机关的许可。 在刑事诉讼的进程中,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内的司法机构,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是已经获得批准但需要更新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犯与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在日后的侦查、起诉及审判过程中逃跑,会责令他们寻找担保人员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提供保证书以示承诺,在得到相关认可之后,将执行不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等人身自由限制的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公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的几率 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后,该措施与检察机关是否会提起公诉并没有直接性的且不可否认的关联。检察机关决定是否对某个事例提起诉讼主要根据各种要素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包括事例的实际情况如何、相关的证据是否确凿有力以及犯罪分子的行为情节及其危害程度究竟严重与否,还包括犯罪分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等。通常情况下,如果事例中的犯罪证据存在缺失或者明显不足以证明其犯罪的情况;或者犯罪行为情节微小,社会危害性较低,甚至无法被视为犯罪;又或者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等多种情况,那么检察机关选择不起诉的可能性就会相应地增大。然而,具体的概率大小很难精确地进行估算,因为每一个事例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如果您目前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监管,我们强烈建议您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并且可以考虑委托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和辩护服务。 公安机关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材料,应递交同级检察院和法院审批。公安在侦查期间决定取保候审,将生成法律文书并连同案件卷宗转送检察部门审议。若检察机关或法院同意取保候审,将依法发出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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