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阶段要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阶段要怎么样 在取保候审阶段,应如何应对 在此阶段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对于那些已经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他们必须在未得到执行机构批准之前,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县。 2.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物理位置、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改变,那么他们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3.他们也不能随意进入某些特定的场所,或者与某些特定的人员进行会面或通讯交流。 4.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还应该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除非经由执行机构批准,否则他们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他们在发现自己的物理位置、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改变时,必须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向执行机构进行汇报; (三)当他们受到传唤时,必须及时到达指定地点; (四)他们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他们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者串通他人提供虚假证言。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执行的条件是哪些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本院、本级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作出取保候审决定:首先是嫌疑人或被告人人身自由可能会受到限制、提前剥夺部分权利或是单独使用其他法律条款进行处罚; 其次是涉嫌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引发任何社会危害性; 再次是涉案者健康状况严重、无法独立生活、孕妇或者正在照顾哺乳期婴儿等人群,同样要求实施取保候审不应构成社会危害性; 最后是犯罪调查期已过,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阶段请律师有用吗 在面临取保候审阶段时,聘请资深律师无疑具有广泛且深远的意义。他们能够详细地向您解读各种涉及到取保候审的法律条例及其严格的程序规范,从而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化的保护。此外,律师也有能力帮助您进一步完善申请取保候审所必须的各类文件资料,以全面展现您具备的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资格条件。在此期间,律师更能与其负责处理此案的执法机构展开有力的交流和交涉,以便准确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并为您提供专业而深入的法律建议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更为重要的是,律师还能对执法机构是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来处理事例进行有效的监督,从而避免任何可能存在的违法或违规行为。总而言之,专业律师的深度参与将极大提升取保候审申请获得批准的可能性,同时也为未来事例的处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取保候审阶段,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得擅自离居、变更住址或联系方式须及时报告,不得进入特定场所或接触特定人员。同时,需遵守执行机构规定,不离开居住地,及时汇报变动,按时应传唤,不干扰证人作证,不销毁篡改证据或提供虚假证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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