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回家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回家 取保候审的行使能否提前结束 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有权返回各自的家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必须得到执行机关的批准方可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倘若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络方式有所改变,应在24小时内上报给执行机关进行备案记录。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退还有期限吗 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退回的有效期这一问题,尽管我国的法律并没有做出具体的明确规定,然而面对那些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无违反相关治安管理规章制度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作出取保决定的司法机构理应遵循取保候审完毕之时,依据取保候审的相关通知或者法律文书迅速开展退还工作。 通常情况下,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次日、被告人或其直系亲属前往最近的银行取得已经退回的保证金。《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通知带着保证人怎么办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若接到检察院的通知要求带保证人亲自前往,这极有可能意味着需要更深入地了解事例相关信息,或者需要对方配合对取保候审阶段进行详细审查。站在法律视角来看,此举是必不可少的司法流程环节之一。为确保司法公正,保证人在此过程中必须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同时也需持续履行其保证义务。对于被取保候审者而言,务必按照约定时间抵达指定场所,并且在接受检察机关询问时,务必诚实守信,如实回答问题。在此期间,务必要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县城,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提供证据等等。倘若违反上述规定,则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被撤销的风险。 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与被告人可返家,但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居住地。若住址、工作或联系方式变动,须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备。关于取保候审是否能提前结束,需视具体情况及法律规定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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