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什么权利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什么权利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手段,适用于可能被判轻刑或不会危害社会的嫌疑人。条件包括:轻罪可能性、无社会危害、特定身体或家庭状况。符合条件的嫌疑人可申请,暂免羁押,等待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否会通知家人 通常,取保候审时,警方会通知嫌疑人亲属以确保对其有效监管。这样做有助于家属了解案件,配合工作。但在特殊情形下,若通知可能影响案件或危害嫌疑人,警方可决定暂不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是哪个机关批示 取保候审执行需公安、检察院、法院逐级审批。不同诉讼阶段,决定权各异:侦查阶段由公安与检察院决定,起诉阶段归检察院,审判阶段归法院。决定取保候审需全面分析案情及嫌疑人社会危险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权利。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等情形时,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这一权利能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条件下不被羁押,等候进一步的刑事诉讼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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