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以后人自尽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以后人自尽怎么办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自行结束生命是一种极其严肃且复杂的现象。 首先,此类自杀行为本身并不能立即引发案件的正式结案,然而,它确实会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众多不可预知的变化。自杀现象有可能展示了犯罪嫌疑人为处理法律问题而承受了极大的心理负担,但是这种情况并不能当然地说明原案件中的罪责就会自然消解。对于案件的调查与处理过程,我们必须依据现有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若因自杀事件导致关键证据的遗失或难以获取,可能会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带来困扰,但这并不代表案件必定无法得到妥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人可以买机票吗 倘若由司法机关负责监管期间,被取保候审的被告或嫌犯欲购买航空机票,则必须事先征得执行机构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 针对此类人士,必须严格遵循以下条款规定并付诸行动:首先,未经授权,严禁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市或者县; 其次,如果被告的居所地址、职业岗位以及常用联系方式产生任何变动,均需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执行机构; 最后,当传讯时间临近时,应及时到场报到,以便进一步配合检察院的调查。《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取保候审以后还会被收监吗 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并不能够作为事例的最终解决方案。在后续的刑事审判环节,倘若涉及到违反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案情突发突变得益复杂亦或是法院判定嫌疑人有罪并判处实刑等状况,那么嫌疑人将有可能面临收监之患。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行为,对于证人的影响证言工作,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以及相互串通供词等都是可能被视为违反取保候审的行为而引发收监风险。再如,随着事例侦查与审查起诉的深入进行,若发现嫌疑人行凶事件情节恶劣,依据法律规定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且被告人不具有缓刑资格的话,这种情况下也是有可能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总而言之,即使在获得了取保候审的权力之后,嫌疑人同样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随时接受司法机关惩处的准备。 取保候审期间,嫌疑人自杀现象严峻且复杂,不直接结案,却致案情变数多。自杀或反映其沉重心理负担,非免责理由。案件处理应循证据与法律,自杀若致证据缺失虽添挑战,但不阻公正裁决之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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