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取保候审后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轻伤取保候审后的程序有哪些 在涉及轻微伤害的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当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之后,其主要的法律程序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司法机构将持续进行深入的调查工作,警方将会进一步搜集相关证据并对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核实; 其次,在调查工作完成之后,案件将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检察官将对案件进行全面评估,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再次,若检察机关决定对案件提起诉讼,那么法院将依法进行公开审理,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最后,根据审理结果,若被告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则应在规定期限内前往监狱报到,开始服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怎么解除 依据现行法律条例之规定,关于取保候审解除了限的流程可概述为如下几点: 首先,犯罪嫌疑人事先或在判决后需要向作出判决的司法机关提交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其次,审理该案件的执法官会对取保候审的解除条件进行详细审查; 接下来,案件的主理人将填写呈请解除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上交审批; 最后,经由办理案件的机构严格审议批准,方能正式告别取保候审的监管方式。 取保候审乃是相关行政部门针对已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犯,在确定其身体状况不佳,或者正处于妊娠期以及哺乳期,亦或是犯罪情节较为轻微的情况下,而赋予他们的暂时性非拘禁待遇。《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三、轻伤取保候审后还会收监吗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事例调查与审理历程中全力配合司法机构之间的协同作业。倘若在取保候审的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未能恪守相关规定,或者事例进程呈现出新的变数,司法机关则可能会依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之后作出决定,对嫌疑人予以逮捕关押。然而,对于是否应当采取此项行动,必须全盘考虑多重因素,其中包括事例的详细情况、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表现等。通常而言,如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并且事例的发展动向未发生不利于被告方的变动,那么在事例进行终审后,将由法官根据裁判的结果来判断是否应当执行逮捕收监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取保候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一定程度的自由保障,却并不能保证他们在后来的诉讼程序中就一定不会面临逮捕收监的风险,实际情形仍需视事例进展及司法机构最终作出的决策而定。 在轻微伤害刑事案件中,当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后,法律程序主要包括:首先,犯罪嫌疑人需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其次,案件将进入进一步调查取证阶段;再次,检察机关将根据调查结果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将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整个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有权参与并发表意见,确保司法公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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