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第38条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劳动法第38条规定有哪些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所阐明之条款,如果雇主在以下任何情况下出现问题,则员工有权解除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 (1)在合同约定中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2)未能按期且足额地履行劳动报酬的发放义务; (3)未依法依规为劳动者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用; (4)雇主的内部规章管理制度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 (5)由于第二十六条第一款所列举的特定原因导致整体劳动合同无效无效; (6)法律和行政法规中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他特殊情形。而当雇主采取暴力手段、恐吓或者非法任意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来迫使员工继续工作,或者雇主违反安全操作规范,强行要求员工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这些行为都已经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时,员工可以立即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雇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劳动法第39条规定解读是什么 劳动法第39条规定之详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若犯有重大过失行径,则用人单位有权依法与之解除劳动关系。当此种情况发生于试用期内时,用人单位只需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实劳动者未能满足录用条件,即可依法律程序解雇该员工,且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劳动法加班补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认为《劳动法》延长工作时间报酬规定不公,先与单位协商,阐述权益。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提起劳动仲裁。过程中要保存好考勤、工作任务等加班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员工在以下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雇主未提供合适的劳动保护或条件、未支付足额报酬、未缴社保、规章违法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失效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情形。雇主使用暴力、恐吓或威胁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员工可即时终止合同,无需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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