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占罪是自然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自诉 |
解答 |
一、侵占罪是自然犯吗 侵占罪是否属于自然犯的范畴 侵占罪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被定义为犯罪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主要针对那些意图非法占有他人托管或遗弃的财产,将其擅自据为己有的特定行为。该罪名下,有两个构成要件值得我们关注: 第一,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有目的;第二,行为人必须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给权利所有者。关于此罪的实施主体,法律明确规定为一般自然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即可成为侵占罪的潜在罪犯。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侵占罪是自诉么还是公诉 侵占罪的起诉方式是自诉还是公诉 侵占罪乃自诉案件之一种,与公诉案件相对应。顾名思义,自诉案件系指由自诉人主动发起诉讼的刑事案件。就侵占罪而言,无论何时何地,公安机关对其无管辖权,不得擅自立案侦查。倘若公安机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立案,待查清事实真相后,应立即撤销该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自诉程序。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三、侵占罪是自诉罪吗 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侵占罪被归为需受害者主动提出控告方能予以受理的刑事案件,也即是所谓的自诉罪类别。这种制度设计之下,受害者须自行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而并非依靠检察院代表国家公权力进行公诉。 然而,若是受害者因遭受强迫、恐吓等因素无法主动提出控告,抑或是因其年迈、患病或失去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亲自提出控告时,其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属则有权代为提出控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受理。 侵占罪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此罪实施主体为一般自然人,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者均可构成。因此,侵占罪属于自然犯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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