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以终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以终止吗 若满足特定条件,刑事拘留可依法予以终止。刑事拘留乃是由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或侦办的案件,在实体侦查过程中所遭遇的法定紧急状况下,针对现行犯罪者或重大嫌疑分子施行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硬措施。倘若于侦查过程实践中发现不应实施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未予批捕,公安机关必须立即释放被拘押的人员,以便终止刑事拘留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刑事拘留可改行政拘留吗 在特定情形之下,刑事拘留这一刑事强制性措施有可能转化为行政拘留,而行政拘留则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制度被适用。假如在朝后发展的调查过程中发现,本案的案情颇为显著且轻微,对社会没有实质性的危害影响,公安机关有权决定撤销此案,并且依据具体情况,将原先实施的刑事拘留措施调整为行政拘留措施。但是,这项转换通常会受到严谨的法律程序与严格的证据要求所刚性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刑事拘留可以撤销诉讼吗 若在执行刑事拘留之后,经进一步深入调查揭示案情并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便可依法撤回诉讼。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处理直接受理的案件过程中,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实施的临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倘若在接下来的侦查环节中,发现案件事实模糊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犯罪嫌疑人并未构成犯罪等情形,检察机关有权做出不起诉的裁定,进而实现撤回诉讼的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终止的。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释放被拘留的人,终止刑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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