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破产不受理案件,书面审查有效吗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一、破产不受理案件,书面审查有效吗

法律规定破产不予裁决诉讼请求要书面调查审核,其能助法庭掌握案件概况和证据以评估起诉资格,但仅靠此有局限性,难以全面精准把握复杂情况。实际操作中,为维护各方利益和保证公平公正,需结合如听审会等其他程序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破产不受理案件,书面审查怎么办

当申请破产未获法院批准并且法院正在对其进行书面审查时,通常有必要深入了解法院审查的关键要素以及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法院将仔细审查破产申请是否满足所有法定要求,例如申请人是否具有适当的资质,债务人是否确实存在破产的原因等等。在此种情形之下,申请人应当全力配合法院的审查工作,提供详尽而精确的证据和资料,以证实破产申请的合法性与必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位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后的资产在首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按照以下次序进行清算:

首先,应当偿还破产债务人拖欠的员工工资、医疗保障福利、工伤赔偿金、抚恤款项等劳动报酬;

其次,应优先将部分资金划入员工个人社保账户用于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第三,依据法律法规必须支付给每位工薪阶层职员的补偿金;

然后,对于破产债务人欠缴的其他除以上项目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欠税款项进行清偿;

最后,剩余价值用于清偿普通破产债权人的债权。在清算过程中,如若破产资产不足以同时满足所有排序类别中的清偿需求,应根据各分类别价值比例进行资源合理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层管理者的工资标准须遵照该企业全体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计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破产不受理案件进行书面审查在一定情况下是有效的。书面审查可以让法院初步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材料,以判断是否符合受理条件。

但仅仅依靠书面审查可能存在局限性,可能无法全面、准确地把握案件的复杂情况。在实践中,有时还需要结合其他方式,如听证等,以更充分地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和确保审查的公正性。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1 15: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