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刑警咋样通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负责处理此类案件的刑事警察会采用书面形式,向那些被批准进行取保候审措施的涉案人员发出通知,具体来说,该通知或将由警方寄送给《取保候审决定书》给当事人。
在这份通知中,警方将会明确指出有关于取保候审的决定过程、相应的期限限制、被保释者需要遵守的一些规定以及违规行为所带来的严重后果等等方面的信息。 更进一步地,警察也有义务告知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需要尽快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并严格遵守相关部门的各项要求和指示,以便确保保释期间的安全无虞与正常运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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