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认定书可以改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一、工伤认定书可以改吗 工伤认定书,在特定的一些情形之下,是有更改的可能性的。 通常来讲,如果工伤认定所依据的事实不够清晰,所适用的法律出现了错误,又或者是整个认定程序存在违法的情况,这时候,用人单位也好,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也罢,还有工会组织,只要是在法定的时限范围之内,都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目的就是为了能够更改那工伤认定书。 不过,如果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也没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就随随便便地去更改工伤认定书,那可不行。 就像是必须得有那种新出现的特别关键的证据,能够确凿地证明原来的认定是错误的,或者是在认定的过程当中,存在着违反法定程序的这种状况。 在这里,大家一定要特别注意,更改工伤认定书可是得严格遵循法律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的,可不能马虎大意,得按照规定一步一步来,这样才能确保更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二、工伤认定书需要什么资料 关于工伤认定书所需材料的详细说明 (一)由工伤认定申请者填写并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或即实际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关凭证,诸如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等文件资料; (三)根据医生出具的医疗诊断结果,或是经过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认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在《工伤认定申请表》中必须详细注明事故的发生时期、具体位置、事故发生原因以及对职工造成的伤害程度等重要信息。 若工伤认定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其所需补充的所有材料清单。 当申请人遵照该书面通知要求将缺失材料补充完毕之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则应予以正式受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三、工伤认定书会给到本人还是单位 工伤认定书应交由个人抑或单位接收 在此强调,当事人与雇主之间的工伤鉴定证书,通常情况下会被直接送达到工伤员工以及对应的聘用公司。 参照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办法》第二十条明文规定,社保行政部门自接手工伤认定申请开始算,必需于六十天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议,并且以书面形式通知到提出工伤认定的职工或是他们的近亲以及该名职工所服务的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当我们在探讨工伤认定书可以改吗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工伤认定书的更改存在特定的条件和程序。一般来说,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足以影响原工伤认定结果,是有可能申请更改的。同时,与工伤认定书相关的还有后续的工伤赔偿问题,赔偿数额的确定往往与工伤认定结果紧密相关。另外,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除了申请更改,还有申诉等其他途径。你是否正面临着工伤认定结果方面的困扰?或者对后续的赔偿计算存在疑问?如果是这样,不要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我们的专业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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