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有机会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累犯有机会取保候审吗 累犯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对于累犯,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 然而,如果罪犯患有严重疾病,导致其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母亲,那么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情况下,是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 此外,累犯在申请取保候审时,必须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累犯能否适用取保候审呢? 一般情况下,累犯不适用取保候审。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由于累犯具有较高的再犯可能性和较大的社会危险性,司法实践中通常认为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如果累犯符合取保候审的其他法定条件,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需经司法机关审查批准。 总之,累犯原则上不适用取保候审,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酌情考虑。 三、累犯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累犯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其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其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累犯本身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但在符合上述条件时,仍可申请取保候审。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来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 累犯通常难获取保候审资格。但若罪犯患重病无法自理、孕妇或哺乳期母亲,且不会危害社会,可考虑取保候审。申请时,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这样的规定旨在确保社会安全,同时体现对特殊情况的关怀和人性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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