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诽谤罪次数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名誉毁谤 |
解答 |
一、构成诽谤罪次数怎么算 对于诽谤罪的构成次数,不能仅仅依据数量进行简单的判定。通常情况下,所谓的“多次诽谤”是指在一定时间段内持续不断地实施诽谤行为,而对其进行判断时需要综合考量诽谤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手段以及所产生的社会影响等多个方面的要素。若诽谤行为性质极其恶劣且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那么即便其发生的次数相对较少,也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诽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二、构成诽谤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诽谤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情节严重”一般指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致他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等严重后果等情形。需注意,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三、构成侮辱罪次数怎样确定 侮辱罪的次数通常以多次实施侮辱行为为认定标准。一般来说,在较短时间内,多次对同一对象实施侮辱行为,且这些行为达到一定的恶劣程度,就可能构成侮辱罪。多次并不要求是固定的次数,需根据具体案件的情节、危害后果等综合判断。如果只是偶尔一次的侮辱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而只是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例如,在公共场合多次用言语或行为侮辱他人,致使他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就可能被认定为侮辱罪。但具体情况还需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确定。 诽谤罪的构成次数并非简单以数量来确定。一般来说,多次诽谤是指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实施诽谤行为,其判断要综合考虑诽谤的内容、手段、影响等多方面因素。如果诽谤行为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即使次数较少也可能构成诽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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