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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案件吗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异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案件吗

关于异地提起诉讼离婚的问题,若法院满足特定情形则会受理案件。通常情况下,如被告长时间未居住于原住所地,原告以离婚为由进行起诉,则可由原告现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倘若夫妻双方长时间均无居住于最初住所地,那么在离婚案中,由原告起诉之时,将被告目前常居之地的人民法院作为管辖法院;若被告并无固定的常居地,则由原告起诉时,被告曾居住过的地方的人民法院享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异地起诉离婚财产分配会有影响吗

异地起诉离婚对财产分配一般没有本质影响。在离婚财产分配问题上,主要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分割为原则,同时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等因素。无论在何地起诉,法院都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财产的归属和分割比例。只要能提供充分的财产证据,法院会公平公正地进行处理,不会因起诉地点的不同而改变法律适用和财产分配的标准。所以,异地起诉离婚时,财产分配仍应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异地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异地起诉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异地起诉离婚,法院在符合一定条件时会受理案件。一般来说,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起诉离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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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4 1:0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