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追偿算不算出险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代位追偿算不算出险 代位求偿一般会被纳入保险事故的范畴。 在保险业界,代位求偿的概念意为当第三方对保险对象造成损害从而引发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在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之后,有权在赔偿金额的范围之内,代替投保人行使向第三方索取赔偿的权益。 尽管代位求偿是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但是在保险公司的记录中,它将被视作一次保险事故的发生。 这种情况有可能对您来年的保费产生一定的影响,具体的影响程度则取决于各家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以及您过去一年内的出险次数、理赔金额等多方面因素。 然而,若事故责任明确地落在了对方身上,并且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成功地完成了代位求偿,那么您可能不需要承担额外的经济损失。 二、代位追偿算出险吗 代位求偿是否应被视为出险行为 在发生交通意外之后,如果相关部门已经依法开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代位索赔便应当视为一次有效的出险纪录。 无论车主是否能够从其所投保的保险商处领取到商业险项下的赔偿金,这都将被视作为一次理应计入其出险次数的事件。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无责代位追偿并不是车主本人的出险行为,而是缘于对方的过失与责任,所以应归类为对方车辆的出险记录。 《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三、代位追偿算一次出险吗 代位求偿是否应视为一次出险记录? 关于代位追偿的情况下,倘若本人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一般来说,这并不视为一次承保事件。 然而,当涉及到次要责任和等同责任时,代位索赔赔偿付款之后则会被视作为一次承保事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标的因为第三方的损害行为引发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有权利从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之日开始,在赔偿款额范围内代表投保人行使对第三方的赔偿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在了解代位追偿算不算出险这个问题之后,我们也要明白与之相关的其他要点。比如,在进行代位追偿时,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才能顺利完成流程,像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的身份信息、自己的损失证明等都是关键的材料。另外,代位追偿对下一年度保费的影响程度也是大家关心的,虽然不同的保险公司有不同的规定,但总体上这一因素会被纳入保费评估体系当中。如果您在代位追偿相关的证据准备、保费影响,或者还有其他涉及代位追偿的法律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的法律建议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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