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面包车超载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小型面包车在车辆承载方面是否涉及到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问题,这将取决于各种实际状况。
倘若该类车辆的超载现象极其严重,已经超出其额定的乘客载荷量,或是超出口袋货物的核定重量,突破了法定规定的指标,那么便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危险驾驶罪。 通常而言,严重的超载行为是指超出额定乘客数量的20%,或是超出口袋货物的核定重量的30%。 然而,具体的判断则需要依据行驶路段的特点、驾驶员的操作状态等诸多多元化的因素进行综合权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