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校车哪些违法行为会被扣三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各位为了维护广大学生和乘车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需要提醒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校车驾驶人有任何以下交通违法行为之一,那么他将会被记3分处理: (一)驾驶校车载人数量超出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尚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二)校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速度超过规定速度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但尚未达到百分之五十; (三)在将校车开往道路之前,没有对校车的状况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或者开车带给了他人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 此外,对于校车驾驶人的认定与识别,特别值得关注的是: 一旦驾驶人出现以下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注销他们的校车驾驶资格,然后给与机动车驾驶人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也会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递交报告,提醒他们加以重视: (一)当事人自己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驾驶员的年龄已经超过了60岁; (三)在引起他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醉酒驾驶的情况,或者在驾驶客运车辆时有超员、超速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发生过; (五)驾照累计计分为12分或者有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病,如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害行车安全的疾病,或者有酗酒、吸烟、吸毒史记录的。 最后,如果未能成功回收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不得不宣告该驾驶员的校车驾驶资格无效。 在这方面,我们希望每一位驾驶员都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提升公众的出行安全意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 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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