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挂靠公司对方不给过户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货车挂靠公司拒绝提供过户服务的问题,依循合同约定进行处理是关键所在。若双方就此事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加以解决。所谓车辆过户,即是将车辆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进行变更。当车辆从本市转移到其他地区时,由于需要变更隶属于不同车辆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因此所涉及的登记手续被称之为“车辆转籍”。在车辆转籍过程中,必须更换新的车牌号码以及行驶证,并且需要在两个不同的车辆管理机构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包括转出手续的办理以及转入手续的完成。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共同提出申请,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迁出地和迁入地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第十八条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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