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临时牌照有效期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机动车辆登记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机动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行驶证件在那些情况下会消失、遗失或者被破坏的,那么便应该由机动车的所有权人主动向登记所在地的汽车管理部门提交补领、更换的申请。
在对原来的车牌进行补发或者更换期间,应对其并发放生效期限不超过十五个自然日的临时行使车辆编号牌照。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第五条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为纸质号牌,载明允许行驶的区域、线路和有效期。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背面为临时入境机动车行驶证,签注车辆类型、号牌号码、厂牌型号、行驶区域或者线路、有效期等信息。 投诉/举报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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