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照在什么情况下被扣1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驾驶者在于依法监管下,将校车、中型以上大型载客及载货汽车以及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驶出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之外的路线上行驶,实际速度超出法定限速标准的10%以上但未超过20%的行为;
(二)驾驶机动车时未能按照规例完成会车操作,或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之外的道路上不遵守规定进行倒车或掉头动作的行为; (三)驾驶机动车过程中未能根据法规要求使用灯光设备的行为; (四)驾驶机动车闯入特定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区域的行为; (五)未严格遵循法规要求,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即不得超过规定的尺寸限制)的行为; (六)驾驶载货汽车装载货物,其总重量超过最大许可总质量30%以内的行为(注: 执照证件上有详细记载总重量许可要求); (七)驾驶未依循法规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测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 (八)未经许可,擅自改变已经注册备案登记的载货汽车结构、构造或者特性,并将其驶离特定区域的行为; (九)驾驶机动车时,机动车驾驶员未按照法规要求系好安全带的行为; (十)驾驶摩托车时,未能佩戴符合法规规定的安全头盔的行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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