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规,交通事故处理的具体期限因实际情况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大体上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在事故发生当日开始进行现场勘查工作起计算,于10个工作日内编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有肇事逃逸行为的交通事故,则应在相关交通肇事车辆及其驾驶员被侦查机构查获之后的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制作。 若需进行必要的检验或鉴定程序,则应在检验报告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编制制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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