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做因果关系鉴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做因果关系鉴定的情形有:损伤原因鉴定,鉴定出致伤原因,方式,程度;死因鉴定,鉴定出死亡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主要原因、次要原因;交通事故中的车辆状况鉴定,鉴定出车辆在事故时有无性能缺陷及对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程度;医疗事故中的因果关系鉴定,鉴定出医疗行为对伤亡后果有无直接或间接关系。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