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追尾事故处理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追尾事故之后,首要任务是要确保事故现场的安全,采取紧急停车措施并且立刻开启车辆的危险警告灯,同时在车辆后方合理的位置安放好警示标识。
在此之后,无论是哪一方的当事人,都需要尽快对事故进行拍照留存,仔细记录下事故发生的整个过程和现场状况,比如受损程度和碰撞位置以及道路的标识线等等细节。 紧接着,当事人双方需要毫不拖延地交换彼此的驾驶证件及行驶证等相关资料,与此同时立即拨打报警求助电话,静待交警抵达现场进行相应的处理工作。 等到交警到场之后,他们将会对此前的事故进行仔细的勘察,认真听取各方面当事人的陈述,依据事故所涉及的责任认定结果来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假如事故的损害程度较轻,且没有造成人员的伤亡或者财产的巨大损失,那么双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达成私下和解; 但是若是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必须等待保险公司进行详细的定损和理赔。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采取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等方式固定证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但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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