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有没有加刑条件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交通肇事罪确实存在着加刑的情况。
具体而言,当行为人间接或直接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后,且行为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选择逃离现场的,将会被认为是具有“逃逸情节”或具备“其他特别恶劣表现”。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这两种情况下,依法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行为人在逃逸过程中导致他人死亡的,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即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举例来说,倘若行为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为了逃避法律制裁而选择逃离现场,使得被害人因为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而最终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便属于刑法所规定的加重处罚情形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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